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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注意事項,請各國中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 10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辦理。
二、網路報名作業期間為 104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6 日止;送交紙本報名表件間為 104 年 3 月 9 日至 3 月 16 日止。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特教通報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與核章。
四、報名高級中等學校(非智能障礙類學生),應繳資料:(如有缺件不受理報名)
(一)集體報名名冊。
(二)報名資料檢核表。
(三)報名表,志願選填說明如下:
1、學生依志願序至多選填 3 群,前三志願需同一群,第四志願後得由選擇之 3 群中選填科校志願。
2、在前三志願選填中,若選填之第一志願群該群科校志願未達 3 個時,可選擇第二志願群填寫或不足額選填。
3、選填志願至少 10 個科校志願,至多 30 個科校志願。
4、若選填之 3 志願群科校志願總數未達 10 個志願,得依序將 3 志願群所有科校志願選填完畢後,可加選第四志願群或不足額選填。
5 、若因選填志願數不足導致無法順利安置者,由安置區委員辦理「晤談」作業。
(四)國中學歷證件影印本(應屆畢業生免附)。
(五)資格證明文件黏貼表:報名時有效期限內之鑑輔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影印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及驗證者職章)。
(六)報名時最近 6 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 1 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七)生涯規劃意見,需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八)生涯轉銜建議表
1、性向與興趣測驗紙本內容(請以百分等級填入)。
2、檢附最近 IEP 內容有關能力現況與報名群科是否適性之質性佐證資料。
3、品德表現與服務表現或才藝表現(例如學生給合表現紀錄、學籍紀錄表)。
4、其他檢定證書與技藝教育表現(例如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等)。
5、學習綜合能力表現相關佐證資料(例如四個學期成績單)。
6 、生涯決策佐證資料(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
7 、教師觀察質性資料(例如 A 、 B 卡、家庭連絡簿、學習單)。
8 、學生相關轉銜資料及轉銜輔導會議紀錄。
五、報名簡章,請至(https://adapt.set.edu.tw/index3-1.asp)下載。
六、請回郵信封以學校為單位(載明學校詳細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各類別所需信封數量如 下。
(一)特殊教育學校,回郵信封 1 個。
(二)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回郵信封 4 個。
(三)高級中等學校,回郵信封 2 個。
七、請將繳交報名書面紙本送至教育處特幼科,免備文。

八、請學校端更新特教通報網正確畢業日期才能報名。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2-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2-28 17:39:00
點閱數: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