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照顧第三次公告】本縣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課後照顧班」56校,請務必於104年2月16日(星期一)前完成核銷(免備文),「結報表格式」請務必參閱附件。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1 月 21 日府教課字第 1030222419 號函暨本府 104 年 1 月 9 日府教課字第 1040006168 號函。
二、請學校於 104 年 1 月 26 日(一)前依核定經費執行完竣,於 104 年 2 月 16 日(一)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核章正本)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繳回;支出機關分攤表:僅部分補助(有自費生)之學校需檢附一式 2 份, 1 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核結, 1 份由學校留存。
三、請學校於 104 年 2 月 16 日(一)前將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以 1 個 word 檔 6 頁 A4 為限)至花蓮縣課後照顧網(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d=537 )。
四、結報表說明:
1 、行政費項目包括水電費、材料費、勞健保費、勞退金、資遣費、加班費、獎金及意外責任保險等費用。
2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經費結報表範例詳如附件。
3 、支出機關分攤表如附件。
四、課程科陳雲蘭老師 E-mail 信箱: sophia4910@nt.h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