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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通知】於本(104)年2月6日17:00前--103年度公立幼兒園改善教學環境設備案高寮國小附設幼兒園等11所幼兒園成果報告書補件

請依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 24 條規定 。
1.補件學校內容詳如附表,並請於本(104)年 2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完成補件及回報處理情形。
2.補件內容:改善情形照片(含說明)。
3.補件方式:傳真並 mail 至 renee010370@gmail.co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蕭茹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3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2-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2-05 19:40:00
點閱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