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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最速件-主任甄選※檢送104年度國中小主任甄選報名表(含校長推薦及自行申請)等各1份,請轉知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

1.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2.國中主任儲訓日期訂於 3 月 9 日至 4 月 17 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辦理,薦送名額 10 名;國小主任儲訓日期訂於 6 月 15 日至 7 月 24 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薦送名額 30 名。
3.依前揭要點第 6 點錄取順序規定,第 1 順位:現為該校當學年度兼代各處主任行政職務者;第 2 順位:非現職主任,校長擬推薦為下學年度主任行政職務者;第 3 順位:其他自行參加甄選之人員,依資績高低依序錄取至各該年度薦送儲訓名額額滿為止。
4.復依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 3 點規定,特教中心兼任主任之教師若尚未具主任資格者,可優先遴派參加主任儲訓。
5.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2-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2-04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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