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轉學生】國風國中103學年度第2學期七年級轉學生缺額暨受理轉學生申請登記訊息。
一、依據 101.11.23 花蓮縣政府發布「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學生
入學分發作業要點」、 99.08.30 花蓮縣政府發布「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轉
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國風國中公告事項:
(一)缺額:七年級缺額共計 11 名。
(二)申請登記時間:受理轉學登記時間為 104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
(收件時間為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登記地點:花蓮市林政街七號。(國風國中教務處)
(四)聯絡單位:教務行政組許春進組長 電話: 03-8323847 分機 12
(五)繳交證明文件: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學生入學分發作業
要點第八點第一款第二目之規定辦理。並請家長或監護人依下列規定並提
交證明文件以供審核分發,資料不全或未提供,自行負責。
(六)第八點第一款第二目之規定如下:入學排序按下列各款規定依序核准。但
同一順位新生屬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
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有兄姐就讀(不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之同一
戶籍弟妹,得優先入學:
1、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並出具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
影本、建物謄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併同稅籍證明」(正本驗畢
歸還),證明其居住事實者。
2、戶籍暫寄各公所或戶政事務所,經查證確有居住之事實者。
3、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按學生設籍時間先後排序至額
滿為止,若設籍時間有中斷,應採最近設籍日期辦理入學排序。
(七)錄取名單將於國風國中校門口及網站公布
(八)不受理通訊報名,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