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4年花蓮縣中小學代表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計畫」範例1份,請於104.1.28(星期三)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收。最後1天
★ 第一次公告時間: 104.1.14 15:18
★ 發文字號: 104 年 1 月 14 日府教體字第 1040008888 號函(約下午 4:00 電子公文交換)
一、請參照附件計畫範例格式並考量各運動團隊的差異性,編製 貴校各運動團隊之
培訓及參賽計畫書(含訓練課程及成績證明等資料),並於 104 年 1 月 28 日
(星期三)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收(電子檔案傳至 lyc0618@gmail.com ),
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府將依據所送計畫內容及各運動團隊歷年成績,另案核定補助培訓及對外參賽
經費額度。
三、申請本案對象為具備資格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性競賽之運動團隊(或個人),
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送件。
四、檢附下列資料供參:
「104 年花蓮縣中小學代表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計畫範例」、
「花蓮縣政府補助各級學校辦理運動選手培訓經費說明」及
「花蓮縣政府補助所屬各級學校辦理運動團隊參加全國性競賽或移地訓練作業要點」
★ 體健科承辦人 梁 月 卿 電話: 8462860-371 傳真: 8462790 lyc061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