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為103年度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辦理核銷一案,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5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83285 號函辦理。
二、尚未寄(送)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核銷資料之學校如下:三民國中,請於 104 年 1 月 14 日前將經費結報表(請列明經費細項,並依附件格式辦理)、成果報告書(左側裝訂)、電子檔光碟等資料 1 式 2 份,寄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辦理核銷,若有結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
三、所繳交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光碟,依教育部函文應包含:前言、量之分析(如活動場所、數量、參加人數、教材研發之件數)、質之分析(如活動辦理之課程內涵與成效、過程檢討、問卷解決策略,以及相關活動成員滿意度調查方式或問卷樣本、滿意度相關統計、活動相關照片等)。
三、另請尚未填報「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之量與質的分析」之學校,請於 104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12 日逕至新校務系統進行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