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與花蓮縣警察局將於三月中旬至五月下旬辦理104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參與本活動學校不須負擔任何費用,有意願學校歡迎於104年2月6日前提出申請。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
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及「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
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
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 104 年度辦理「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申請調查,參加此項活
動的學校不用負擔任何演講與獎品費用,歡迎本縣各國中小提出申請(列為本縣交通安
全教育評鑑考評項目),有意願學校請於 104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免備文 送(寄)本處終身教育科,以利彙整或調整各校申請日期。
四、各校申請宣導核定情形將於 104 年 2 月下旬通知,意願調查表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