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扶輪社頒發「花蓮縣花蓮扶輪社獎助學金」,請各高中(職)校依說明提出申請。
一、依據花蓮扶輪社 104 年 1 月 5 日花扶(54)仁字第 022 號辦理。
二、今年度經全體社員熱心捐款,將頒發花蓮縣 13 所高中職學校各 4 名以內學生,
預計 52 名,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 5,000 元,總計 260,000 元。
三、各校務必以家境困難為第一要件推薦,提供孝順、努力且具上進心之學生因
經濟問題亟待幫助者之緣由(未達 4 名亦可,請勿強行推薦非經濟發生困難的
學生),不須檢附清寒證明,惟須由導師在申請書上填寫推薦緣由並親筆親名
,請學校統一造冊連同申請書正式函文推薦,不受理個別申請,於 2015 年 1 月
25 日前惠寄花蓮扶輪社(97061/花蓮市中美路 115 巷 8 號 1 樓)收。
四、本社預訂 2015 年 3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10:30 於花蓮市統帥大飯店舉行頒獎典
禮,邀請全體受獎學生穿著校服到場領獎,敬請學校協助指派一名老師統一
帶領學生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