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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7

修正「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作業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030188217B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1.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 月 7 日臺教社(一)字第 1030188217C 號函辦理。
2.檢附發布令影本 1 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3.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邱國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5-0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08 13:56:00
點閱數: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