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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臺灣省政府修正「臺灣省政府資料館場地借用及管理要點」第13點及附表二,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實施,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2 月 26 日第 119 次主管會報決議辦理。
二、旨揭要點刊載於臺灣省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pg.gov.tw/ (公告網-檔案下載-資料科),歡迎踴躍借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1-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07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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