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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國中小確實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詳如說明。

一、為加強校園安全,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確實督導各校做好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對於有安全疑
慮之設施設備應立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另請妥為運用教育部所編輯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
冊」,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確實掌握校園之各種情況。
二、另校園中之閒置空間,應妥善規劃運用,將死角處活化為可利用之環境,俾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使用,務必要
求行政人員再次確認校園安全,檢視飲水、供電、廚房及其他設施設備,以確保開學後師生安全無虞。
三、倘各校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督導各校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師生權益:
(一) 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
(二) 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
(三) 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11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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