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通知-「[員額系統]花蓮縣填報待修正/補填資料-國民小學」檢核表及相關資料1份,請 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人力資源網 103 年 12 月 8 日電子郵件通知事項辦理。
二、國教署人力資源網再次延長 3 天的時間供各校進行檢核資料修正(至 12/11 星期四下午 1700 為止),之後將關閉填報功能,進行統合視導分數評分,請各校依限辦理完成。
三、提供第二次填報後本縣需修正資料如附件:
(檢核表對應「檔案下載」欄位為「郵件傳送」之學校,請洽教育處學管科曾小姐,電話 8462860 分機 229 ;或來信 mei0822@nt.hl.gov.tw ,俾憑郵件傳送)
(一) 3.2.4 日期 . 對應人員要有資料
(二) 3.3.1 藝才班及特教班至少一個導師,至多兩個,請注意本縣規定
(三) 3.3.2 未配置數紅字
(四) 3.3.3 學生數,導師姓名,公文字號缺字或填錯
(五) 3.3.4 跟 3.3.2 相輔助,可互相參考
※ 請修正附件裡有紅字的部分,另外資料抓取日期為上次填報結束日期,請注意是否已更改,倘經確認資料正確,則無需修改。
※ 因應個資法,身分證、出生月日空白屬正常,請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