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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請幼兒園重新掣據4-6歲免學雜費金額

有關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 4-6 歲免學雜費重新掣據尚未繳交者,請於 12 月 8 日(星期一)送至本處特幼科:
北濱附幼、北昌附幼、豐山附幼、林榮附幼、奇美附幼、高寮附幼、東竹附幼、東里附幼、卓清附幼
請參閱處務公告 33123 查詢金額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鐘雅馨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12-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08 15:07:00
點閱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