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7766

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9學分班」,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 查照。

一、依據國立東華大學 103 年 12 月 2 日東師培中字第 1030023199 號函辦理。
二、第一階段班級開班時間於 104 年 3 月,修業時間於 104 年 3 月至 105 年 6 月(學期中週六、寒、暑假週一~五)。
三、招生對象:
(一)編制內英語教學年資未達 1 年之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
(二)編制內但未具備英語專長之國民小學教師。
(三)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之具備英語專長之英語代課教師(符合 4 類國民小學英語文教師資格條件之一)。
(四)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之未具備英語專長之英語代課教師。
(五)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之一般教師。
(六)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之儲備教師。
四、倘各校有「符合 6 學分班資格之現任編制內國民小學專任英語教師,欲以外加名額(不佔 29 學分班名額),修習『英語聽說教學』、『英語讀寫教學』6 學分課程」者,請於 10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前檢具相關資料報府俾憑辦理後續薦派事宜。前揭學分經修習完畢後,由該校申請辦理加註英語專長事宜。
五、有關旨揭課程資訊,請詳附件或洽該校地方教育輔導組吳安蕎小姐,聯絡電話 03-8632648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曾若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12-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04 17:15:00
點閱數: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