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於103年12月5日(星期五)舉辦「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廠商作業講習會」(如附件),請以下所列學校於通知「施工廠商」派員參加,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33110 號函。
二.依據「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監造作業規範」第 3 項、監造作業實施規定,第 3 點略以:承包廠商於補強工程決標後,應派遣品管人員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單位舉辦之「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廠商作業講習會」研習並取得證書。
三、補強工程施工品質之良窳影響校舍耐震補強成效,施工廠商因不熟悉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造成施工計畫書等文件準備不夠周全或未落實自主檢查,因而查核結果普遍不佳,爰此,國前署委託該中心邀集國內專家學者針對前述問題共擬處理對策,並訂定文件範本供施工廠商參考使用,進而提升校舍耐震補強之施工品質。
四、旨揭活動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時間: 10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20 分。
(二)地點: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R103 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 200 號)。
(三)因場地空間有限,人數限制為 49 人,額滿為止。欲報名者,請於 103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11 月 26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報名網址:校舍耐震資訊網(
http://school.ncree.org.tw/)。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推動,且本場地無提供停車位,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及自備環保杯。
五、需協助通知廠商學校:自強國中、新城國中、鑄強國小、忠孝國小、鳳林國中、富源國中、萬榮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