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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為教育部統合視導考評,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3年度促進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優質發展實施計畫」課程模組及教學成果發表會2場次,請藝才班學校依說明務必核派教師參加,請 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3 年 11 月 4 日師大美術字第 1031026278 號函辦理。(電子公文後送)
二、是項研習,係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請貴校務必薦派一名負責承辦業務之組長或教師擇一場次報名參加,並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說明如下:
(一)北區場次(課程代碼: 1667951 ): 10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中國文化大學推廣部大夏館 309 教室(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二)南區場次(課程代碼: 1667972 ): 10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高雄市蓮潭國際會館大禮堂(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 801 號)。
三、本案請於 103 年 11 月 26 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http://www1.inservice.edu.tw/);參加研習人員,於研習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如需支付差旅費,由各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本案聯絡人: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陳椀君小姐,(02)7734-5854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王春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4-11-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1-06 11:54:00
點閱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