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函轉教育部辦理「104年數位學伴計畫」案(詳如附件),請本縣國中小踴躍申請,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24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30155625 號函辦理。
二、因應偏遠地區及弱勢學童學習需求,提供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鼓勵大專院校結合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強化教學端(大學生)與學習端(國中小學童)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擬受理偏遠地區國中小(含 DOC )申請參加 104 年數位學伴計畫之夥伴國中小。
三、計畫執行期程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12 個月(約 2 學期)。申請及初審均採線上作業,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0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日)止, 11 月 17 日起由縣市政府進行初審,初審作業至 103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止,再由教育部複審後通知,預計 104 年 2 月籌備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