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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57

有關103學年度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保險費之一般生補助款已協助辦理學校【第3批】,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已將各校陸續送府申請一般生補助款的學保費用協助申請,學校名單如下:
(一)國中(7 校):
新城、化仁、豐濱、花崗、光復、玉里、壽豐國中。
(二)國小(7 校)
中華、平和、中城、信義、稻香、大榮、康樂國小。


二、請上述學校屆時將本府撥入學校之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並請於補助款繳交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完成核銷程序。
三、再次提醒尚未申請之學校,請檢視所送的資料:將三商美邦人壽所開立收據黏貼於憑證上並核完章,並於憑證後附一般生學生名冊。再併學校收款收據送府辦理撥款事宜;因有些學校所送資料不齊全,請再次檢視避免延宕申請的時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6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4-10-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3 11:38:00
點閱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