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104年「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學校層級計畫初審結果,請各校務必於103年10月29日前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9 月 18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76133 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各校申請案業經本府教育處初審,初審結果詳如附件。
三、初審意見為「修正後通過」之申請案,請學校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案相關文件,並於 103 年 10 月 29 日前將紙本(須核章) 1 份免備文寄達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並將電子檔上傳至上傳至本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以利資料彙整。請依網站分類上傳計畫電子檔,電子檔檔名說明如下:
1、學習社群:花蓮縣 104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教師社群計畫修正。
2、學校本位:花蓮縣 104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本位計畫修正。
3、策略聯盟:花蓮縣 104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策略聯盟計畫修正。
四、花蓮縣 104 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各校申辦計畫審查彙整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