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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3學年度鑑輔會第2次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會議

一、會議時間: 103 年 10 月 3 日(五)下午 2 時
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
三、相關申請表請於 9 月 17 日(三)中午 12 時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教科,檢附資料請參考安置(重新安置)申請資料檢核表。
四、安置(重新安置)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用本次公告之版本。
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最晚請於 9 月 25 日(四)下午 4 時前送或寄至特教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六、若欲申請重新安置特教學校或特教班者,需另準備一年內 IEP 、一年內中華適應行為量表及相關輔導紀錄。
七、若欲申請在家教育者,除重新安置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外,還需準備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戶籍謄本影本及校內特推會會議紀錄。
八、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
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安置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九、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教科,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莊慧娟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2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9-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16 11:36:00
點閱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