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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通報-不當油品相關訊息,敬請配合相關事項

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本(103)年 9 月 5 日發布新聞稿,截至本年 9 月 5 日下午 2 時止清查強冠企業有限公司所提供資料,其下游廠商共有 77 家業者確定使用到劣質豬油的原料油品 (請逕自該署網站查詢)。該署呼籲以「全統香豬油」為原料製造食品之廠商,應儘速向轄區衛生局通報並自主回收。本部呼籲,請各校立即配合下列事項:
一、 學校自設廚房、廠商(含員生消費合作社、公辦民營餐廳、廚房、外訂餐盒、團膳廠商)或食品相關科系所之實習使用強冠公司生產之「全統香豬油」,應立即全數停用、下架及回收。
二、 學校有使用或合作社販售衛福部公布 77 家廠商之產品,疑有使用豬油成分食品者,建議全部下架及暫停使用,後續注意衛福部公布訊息配合辦理。
為維護校園食品安全,請各校持續採行以下措施:
一、 學校供應食品需經驗證合格:本部已於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廠商供應食品須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或合格工廠產製,並提出最近一期之檢驗合格證明,請各級學校督導廠商應依契約使用合格食品。
二、 全面下架不合格食品:請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各級衛生單位公布查核結果,停止使用、販售及下架不當食品。
三、 確認實習課程所用產品符合規定:確認食品烘培等相關科系所之使用之油品原料或產品等,未有公布之不當食品。
四、 要求學校主動抽查團膳公司:請學校落實餐飲場所自主管理,學校如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請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主動查訪餐食供應廠商。
五、 學校建立使用食品紀錄:請學校建立使用食品紀錄(包含團膳公司),以利嗣後調查。
六、 要求學校辦理食材驗收:學校應確實辦理食材驗收或外訂盒餐團膳驗收及查訪廠商,並留存完整紀錄。
七、 指定專人掌握資訊:請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指定專人隨時掌握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網站發布之新聞及不當油品產品,並據以下架及停止使用。
八、 踴躍推動校園食材登錄機制:為提供學生家長透明化的學校供餐資訊,建立地方網絡合作及風險管理機制,請各地方政府儘速於 104 年 2 月前全面推動校園食材登錄機制,並請各級學校配合各教育主管機關規劃時程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蕭茹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3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9-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09 08:33:00
點閱數: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