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特定人員清查作業,請學校(尤其國中及有特定人員之學校)於103年9月12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以利彙整報部。紙本部分,請重新修正特定人員名冊核章免備文逕寄送至體健科備查。
一、 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
二、 各校應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後 2 週內,由生教(輔)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依特定人員類別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並召開審查會議,簽請校長核定後,納入尿液篩檢對象;學校如有提列第四類特定人員,另須檢附家長同意書備查。
三、 請各校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後 1 週內,實施「特定人員」快速檢驗試劑尿液篩檢作業。
四、 請有冊列特定人員之(國中/小)學校注意!!
倘學校特定人員人數有異動,請務必進行線上系統特定人員數修改動作:
(一)新增:學校若有新增名單,請於填報日期處註明當天日期、備註欄註明『新增』
(二)刪除:學校若有刪除名單,請於備註欄註明『自 0 月 0 日起刪除』
備註:
1.教育部為督促學校落實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將就檢警單位緝毒發現在校學生涉毒情形,要求就讀學校檢視校內建立之特定人員名冊是否有缺漏,第 1 次被檢、警單位緝獲之涉毒學生如未列入校內特定人員名冊,由教育部登錄。倘同 1 人再次遭到檢、警方查獲涉毒,教育部將調查學校現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作為是否涉有違失;如違失情形嚴重,將懲處相關行政人員。務請各校(尤其國中部分)落實建立機制。
2.本案執行情形已列入教育部年度統合視導重點評鑑事項,請各校積極督責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配合辦理,準時繳交留處備查,以利屆時長官審閱,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