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6月20日AM9:21重啟第二階段「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測試訊息發布計畫」請學校協助配合。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6 月 6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30083552 號函辦理。
二、第二階段操作步驟及實施計畫,簡述說明如下:
(一) 操作三步驟:「勾選」接受演練測試檔案→回傳資料→「取消」接受演練測試檔案。
(二) 實施計畫:
1、預備作業: 103 年 6 月 9 日至 19 日間,請直接進入強震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於視窗按鈕選單選擇「設定」並勾選「接受演練測試檔案」按下「確定」鈕。
2、實施日期: 103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時 21 分。
3、回傳檔案:請於實施當日(6 月 20 日)地震訊息警訊結束後,依指定路徑選取電腦 C 槽:\CWB\EQ\XML\CWB-EEW103000201.xml 檔案,以電子郵件附加此檔案回傳至指定郵件信箱 phelix227@mail.moe.gov.tw ,並於郵件主旨填寫: OO 縣 OO 國民中(小)學確認畫面接受有(無)訊息。
4、取消接受測試:請進入強震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於視窗按鈕選單選擇「設定」並取消「接受演練測試檔案」按下「確定」鈕,即完成第二階段測試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