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特殊教育教材編輯費,請申請學校於103年6月25日前辦理核銷。
一、 本學期特殊教育教材編輯費,請申請學校於 103 年 6 月 25 日前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具下列相關資料辦理核銷。
1.紙本成果冊逕送本府。
2.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逕送本府。
3.上傳成果冊電子檔。至花蓮縣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資源分享網,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d=774 。
「檔案資料」-「102 年第 2 學期特殊教育教材編輯費」-「00 學校」-新增檔案資料
4.請協填寫本網問卷。「公告列表」。
5.請填 「教學研發」-「00 領域」-「發表教學設計(簡案)」,將本學期教材編輯,至少擇一領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