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中心0521花蓮地震第二號通報
教育部校安中心 0521 花蓮地震第二號通報
103 年 5 月 23 日 15 時
一、本次 0521 花蓮地震截至 5 月 23 日 11 時止已有 17 所學校完成災損通報作業。
二、為利本部統計本次地震災損情況,請有受災學校(館所)及幼兒園於 103 年 5 月 26 日 15 時前完成─「0521 花蓮地震」災損通報作業,並請於 1 個月內完成災損與復原金額確認與更新作業。
三、因近期地震頻繁,為避免二次災害及確保建築物使用安全,請對建築物實施全面性安全檢視與必要性評估作業,並對已受損之建築物以人員安全因素為主要考量,予以標示區隔管制,密切監控 0521 花蓮地震後可能造成的其他衍生災害,並儘速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作業。
四、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主動聯繫及掌握學校受災狀況,並給予適切指導及提供必要協助。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各縣市聯絡處
本部高等教育司
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部終身教育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部屬各社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