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國中學習成就評量標準試辦訪視小組擬於103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及6月4日(星期三)上午至試辦學校宜昌、美崙及國風等國中訪視,請以上學校下載自評表(如附),正式公文後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3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20070 號函辦理。
二、訪視時間如下:
(一)宜昌國中: 103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00 分。
(二)美崙國中: 103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00 分。
(三)國風國中: 103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三、 請試辦學校參與此試辦計畫的相關人員參加。
四、 本府同意公假排代,惟代課鐘點費請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 訪視紀錄表如附件,請受訪學校填寫一至四項,第五項由訪視委員填寫,學校填完畢後,將電子檔於訪視前一日寄至 liukuei@nt.hl.gov.tw ,並於當日備妥紙本 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