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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3年度國中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開課公告,請各校務必於6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報完成。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5 月 1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071807 號函及本府 103 年 5 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91715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本年度本專案學分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 1 ,本案辦理相關重點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 14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
(二)招生班別:「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共 7 科。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 2 。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 25 至 50 人為原則,未達 25 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各校規劃為主。
(六)開班地區、開班學校、修業總學分數及承辦人聯繫資訊:請參見附件 1 。
三、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本專案學分班網站網址: http://srs.inservice.edu.tw
(二)請各校使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學校業務帳號登錄本專案學分班網站。
(三)國民中學端:
1 、請承辦人於本專案學分班網站填報。
2 、填報時間: 10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
3 、學校填報表格及流程請參見附件 3 及附件 4 。
(四)私立完全中學國中部之教師,請學校承辦人於上述期限內上網填報,由本府協助薦送。
(五)請各校確實依照附件 2 之條件原則薦送;有意願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間學校,請勿重覆薦送。各國中於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二十節者,應薦送至少一名教師參加本專案學分班,並以持有該相同領域內任一主修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優先薦送。
(六)本府將於 103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於本專案學分班網站下載各校薦送教師名單(薦送資料請參見附件 5),分別函報各辦理之師資培育大學。請各校務必先行確認填報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以免因填報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薦送。
四、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 1 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
(二)花東地區與離島地區進修之教師,得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五、茲因考量花東地區與離島教師於寒、暑假修業較為方便,建議本縣教師至下列學校修習其所開班別: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
(二) 國立東華大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六、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將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與本專案學分班網站。
七、去年(102 年)暑假已在花蓮開課之班別(家政、童軍、健康教育),經電詢教育部承辦人唐先生,原則上原班繼續上課(除非全體學員同意與台北併班上課),但請特別注意開課單位之通知,並珍惜在花蓮開課的機會,繼續完成後續課程,以順利取得第二專長證書,祝福大家,大家辛苦了。
八、其他未竟事宜請洽學管科承辦人林建義老師(辦公室: 8462860 分機 238 ,手機: 0920-341350),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林建義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5-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5-28 15:14:00
點閱數: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