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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本府103年5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30092461號函(諒達)之附件內容,詳如說明。

本府 103 年 5 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92461 號函(諒達)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處遇辦理原則」之「附件 1」及「附件 3」相關處理流程圖暫無一併檢送,將於近日發文至各校由本府社會暨新聞處函轉修訂之本縣處理流程圖。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玲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5-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5-26 15:25:00
點閱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