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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教專】有教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擬於103學年度進行輔導工作並申請減授課節數鐘點費者,請於1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申請資料,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有教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者,進行同校輔導每週得減 1 節課,跨校輔導得減 2 節課,每人最多以減授原授課節數 4 節課為上限。

三、為申請本縣 103 學年教專計畫經費,請辦理教專計畫學校洽詢貴校已有教專教學輔導教師者,是否於 103 學年度進行輔導活動並申請相關經費(申請節數及週次),請欲申請學校於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班將相關訊息寄送鍾品正老師信箱 rrrmylm31@gmail.com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4-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4-22 17:39:00
點閱數: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