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花蓮縣103年精進教學計畫學校執行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各校配合辦理,謝謝!
一、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第一期經費近日將發函請各校掣據請款,請各校務必依計畫期程執行。
二、部分學校申請之 103 年精進教學學校層級計畫(教師學習社群、學校本位、策略聯盟)經費項目及金額經教育部複審後有修正,爰請各校至花蓮縣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檔案資料」處【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838】下載核定版之計畫,並依據核定版之經費概算表執行計畫、進行核銷。
三、有關成果資料彙整說明:
(一)上傳各場成果資料務必包含:執行說明、簽到簿影本、活動照片(要說明)、會議記錄或回饋單。
(二) 成果請上傳至花蓮縣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網站,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11.asp?id=838 。
(三)配合期中檢核,請各校教務(導)主任配合辦理上傳資料。
四、 103 年精進教學活動成果報府所需資料:
(一)花蓮縣辦理 103 年度精進教學(教師學習社群、學校本位、策略聯盟及全縣研習)成果彙整資料如下:精進教學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一式 2 份、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佐證成果紙本資料 1 份【請裝訂成冊】 (所辦理各場之成果資料)。
(二)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另上傳至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承辦人、主任及校長名字要繕打)
五、 103 年精進教學核定計畫已上傳至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檔案資料/學校本位、學習社群、策略聯盟),請各校務必依計畫內容執行,力求經費執行率達 97%以上。謝謝各校辛苦的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