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複評學校名單,請各受評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本府執行第 11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3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列為本府 103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複評之國中小為國小地區為花蓮市、豐濱鄉與卓溪鄉等國小,國中以花崗國中、平和國中、東里國中、豐濱國中與海星中學國中部。
三、實地評鑑期程為 103 年 5 月 22 日起至 6 月 10 日止,評鑑每校由 5 位委員擔任,各校受評時間約 1 小時(程序表如附件),請各受評學校備妥簡報(另備書面 7 份)及相關佐證資料,供評審委員審閱。
四、其餘相關事項請參閱本府處務公告【編號 2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