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府將辦理「花蓮縣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學前升小一)暨轉銜安置工作」,請各校(園所)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 103 年 2 月 6 日府教特字第 1030022656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本(103)年 3 月 28 日前完成教育部特教通報網轉銜資料表填寫工作。
三、「花蓮縣 102 學年度各校特殊教育學生轉銜安置名冊」、「花蓮縣學前教育階段(大班升國小)特殊教育學生轉銜安置會議建議書」及「花蓮縣學前教育階段(大班升國小)特殊生轉銜安置工作家長通知書」請於 3 月 5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