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103年「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補助學校部分租車費進行校外教學,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2 月 1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30022894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環境教育及與校外教學之連結,教育部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辦理旨揭計畫,鼓勵學校至環境學習中心進行校外教學。
三、教育部 103 年度共推薦 37 所環境學習中心,報名參加學校可獲得交通租車補助(單日行程每日以新臺幣(以下同)7,000 元為限,二日以上每車補助 1 萬元為限,每車至少 20 人),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活動至 103 年 10 月底止。
四、檢附各中心課程簡介表供參,欲報名參加學校請自行逕洽各中心聯絡人報名,實際補助方式及費用等視各中心規定辦理。
五、若參與教學課中有任何意見反映,請與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科賀冠豪先生聯繫,電話:02-7712-9129 。
六、各環境學習中心簡介表請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站查詢: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_教育部各單位_資訊及科技教育司_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