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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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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一、轉知教育部 103 年 1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07799D 號函。
二、各該實施要點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網址: http://edu.moe.gov.tw/ 。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
    1)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
  • 0127廢止令
    2) 0127廢止令
  • 0127發布令
    3) 0127發布令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絲智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1-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27 14:53:00
點閱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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