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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特教提醒※ 有關按時計酬教師助理員考核作業請各校儘速報府備查,感謝配合。

1.依據本縣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考核要點及本縣教師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2.兼任教師助理員考核由其服務學校辦理,學校應訂定該校兼任教師助理員工作項目及考核規定,至少應包含相關工作項目評量及本職學能評量(含職前研習及在職研習)。學校應於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辦理該學期考核,考核結果應送該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函報本府備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張純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1-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23 10:37:00
點閱數: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