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138876 號暨本府 103 年 1 月 10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0756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系統」業於 103 年 1 月 2 日完成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第 2 次志願選填作業,該系統可於 103 年 1 月 9 日至同年 2 月 27 日間輸出學生志願選填結果,請各國中相關輔導人員(含各科任教師、班級導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等)運用該系統輸出資訊,強化相關輔導作為,協助國中九年級學生了解所選志願校科之學習內容及發展與其志趣相符程度,做為後續志願調整之參據。
三、請各國中相關輔導人員將輔導過程詳載於「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並請逕以該系統輸出之「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紀錄表」之輔導結果,直接黏貼於前開紀錄手冊中,以幫助學生在進行未來進路規劃時有清晰、明確的步驟和方式,期於 103 年 5 月底前協助學生完成該手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
四、另教育部業於 10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同年月 20 日止完成志願選填適性輔導第 1 階段專案訪視作業,依初步訪視結果顯示,現階段國中九年級學生及教師對技職教育學制與發展認知仍有不足,爰請各校落實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融入各項課程活動,配合所規劃志願選填適性輔導相關措施,強化學校相關九年級師生技職教育宣導、參訪體驗及增能研習活動,俾協助國中九年級學生進行多元探索,達到了解自我,促進其適性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