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新住民幸福家庭生活短片競賽活動,請101、102學年度火炬計畫重點學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賽。
一、 依據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行動方案辦理。
二、 旨揭競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預計於 103 年 2 月 10 日至同年 3 月 24 日受理報名(實際日期待確定後另函通知)。
三、 前揭活動辦理說明如下:
(一) 活動主題與內容:
1、 影片主題為展示新住民在臺灣生活之樣態,以教育、家庭文化及生活等內容為主。
2、 影片長度為 3 至 12 分鐘,不限媒材,以 avi. wmv. mpeg 及 mpeg2 格式繳交(限 NTSC 規格)。
3、 拍攝手法及內容需符合普遍級影片之規範。
(二) 參賽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2、 已歸化之外國人。
3、 經許可定設籍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
4、 經許可在臺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
(三) 參賽組別:共分為 3 組:
1、 社會組:對本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2、 校園組-大專院校組: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休學者。
3、 校園組-火炬計畫重點國小組: 101 、 102 學年度火炬計畫重點國小在學學生,不含休學者。
4、 參加辦法及注意事項:
(1) 可以個人或組隊(限 3 人內)報名參加,但每人(隊)最多報名 1 件作品。
(2) 參賽短片需標示作品名稱、作品概述等資訊,並提供劇照 6 張(電子檔,檔案需 300dpi 以上)及導演照片 1 張(電子檔,檔案需 300dpi 以上)。
(3) 評分標準:包含符合主題性 50%、創意度 30%及影音效果技術 20%(例如音效、剪接等)等項目。
(四) 獎勵:主辦單位視參賽作品內容及水準,必要時予以獎項從缺:
1、 社會組:
(1) 首獎:郵政禮券 80,000 元及獎座 1 座。
(2) 貳獎:郵政禮券 70,000 元及獎座 1 座。
2、 校園組-大專院校
(1) 首獎:郵政禮券 60,000 元及獎座 1 座。
(2) 獎:郵政禮券 50,000 元及獎座 1 座。
3、 校園組-火炬計畫重點國小
(1) 首獎:郵政禮券 40,000 元及獎座 1 座。
(2) 貳獎:郵政禮券 30,000 元及獎座 1 座。
(五) 相關注意事項:郵政禮券可至郵局兌換等值現金(免手續費);另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除所得稅。
四、 相關報名書表及確切報名時間將另函通知,並將儘速公布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hration.gov.tw )及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