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請符合「102年度花蓮縣所屬國中小學推動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實施計畫」獎勵標準之學校,於102年12月20日前將成果報告報府辦理敘獎。
一、本府前於 102 年 9 月 6 日府教體字第 1020161981 號函諒達。
二、為配合教育部推動綠色學校伙伴網絡,透過網路分享教學資源及經驗,使學校在推動環境教學及管理上,建立策略聯盟,成為相互支援之夥伴關係,特辦理本項計畫。
三、為獎勵配合推動本案之學校及相關人員,依本計畫獎勵辦法核予有功人員敘獎,請符合獎勵標準之學校或人員,於 102 年 12 月 20 日前將成果報告報府辦理敘獎。
四、葉片結算日將以 102 年 12 月 20 日為結算日,請各校踴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