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重要公告]103年度教育部補助公立幼兒園改善教學環境案,申請日期延至12月13日截止,預期不候
為順利審核申請 103 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幼教學環境改善案,最後期限修正為本(12)月 13 日
初審委員將於 12 月 17 日召開,請園所最遲於 12 月 13 日前將資料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逾期不予審理
請另外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child97@gmail.com]
檔案名稱請以以下格式命名:
[103 年度公立幼兒園改善計畫申請書][XX附幼]
**園所檢送申請書請注意以下文件是否檢附,如檢附資料不齊且未補件將不予審核**
□所擬計畫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CNS 國家標準、建築及消防等相關法令之規定。
□園舍平面配置圖(於學校內設置者,請一併檢附全校平面配置圖)。
□園舍建築物使用執照及公安檢查合格證明。
□佐證照片及改善規劃(均應檢附清晰且足以說明現況之近景及全景彩色照片及改善規劃)。
□遊戲場設備及防護舖面申請,已標明遊戲場使用面積、遊戲設備面積、防護舖面面積及遊戲設備外缘至防護舖面外缘之距離。
□確實依經費概算表格式分項編列所需經費,申請補助之金額確認無誤,並標明經常、資本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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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檔案為一式 2 份,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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