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為研擬本縣103學年度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計畫,請各校核實填列附件1之調查表後,於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前傳真至本府教育處憑辦(Fax:8462776,正本留校備查),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2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19166 號函暨 102 年 12 月 5 日、 4 日、 3 日電子郵件通知事項辦理。
二、配合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 103 學年度將規劃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 1.65 名教師,為切實依各校需求研擬,請依旨述確實辦理。倘未於期限內辦理,視為無提高員額需求,列於教育部規定之 103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員額控留比率 10%額度內統籌規劃之。
三、本表所填寫之資料,採推估情況填報,填報說明略以:
(一)附件 1 填報說明:
1、請務必完整填寫各種教師減授課原因,如審查發現未完整填寫,將退回重填。
2、如有教師減授課原因未詳實填寫,事後遭檢舉者,將追究行政責任並撤回相關補助金額。
(二)附件 2 填報說明:
1、主任、組長減授課時數請以專任教師 20 節為基礎填寫(如:主任上 6 節課,即為減授課 14 節)。
2、倘有組長兼導師之情況,請自行增加欄位。
(三)附件 3 、附件 4 填報說明:請說明 103 學年度推估班級數之方式。
四、各校有填報疑義或未竟事宜,可洽業務承辦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張硯凱先生(電話: 02-77367477 )或本府教育處曾若玫小姐(電話: 8462860 分機 229 ),倘有接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最新填報訊息,將立即登載於本府處務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