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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02學年度花蓮縣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評量通過名單

依據「102 學年度花蓮縣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第捌點第(二)項「評量階段」及第玖點「報到」,始得完成鑑定及入班程序。
一、安置
(一) 通過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得安置於報名表所勾選之報考意願學校。
(二) 凡通過鑑定者,若原申請學校額滿或該校資優學生人數超過資優資源班人數上限時,則依其複選成績及重新安置意願,由鑑輔會轉安置至其他學校資優資源班;不願接受重新安置者,則安置於原校就讀普通班,由原校提供資優教育方案。
(三) 欲申請重新安置者,請於 12 月 6 日(星期五),攜帶重新安置申請書(鑑定簡章附件七),及錄取通知單,至宜昌國小輔導處申請。
二、 報到
(一) 通過鑑定安置入班之學生請於 10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早上 8 時 30 分至~16 時 00 分,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暨繳交入班同意書(鑑定簡章附件四),逾時未報到者以放棄安置論之。
(二) 103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三)前未辦理完成通過鑑定安置入班學生之學籍轉入錄取學校者,亦以放棄安置論之。
三、 家長不得要求受理單位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雅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3-12-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03 09:47:00
點閱數: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