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調查
【公告】請縣立體中,國風國中,縣立體中,平和國小,太巴塱國小,高寮國小,崇德國小,大興國小 務必於11月22日前完成「102年環境教育認證通過人員調查表」線上填報(編號:2390)。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學校指定之環境教育推動人員,應於環境教育法施行日起 5 年內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環境教育法係於 99 年 6 月 5 日公布,自 100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因此依照前述規定,學校中的環境教育推動人員最遲應於 105 年 6 月 5 日前全數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二、請各校於旨揭期限內完成填報,俾利本處掌握本縣所屬學校認證人員達成率。
三、如貴校尚未有人員取得認證,請勿填寫「欄位[5]認證機關」,謝謝!
縣立體中,國風國中,縣立體中,平和國小,太巴塱國小,高寮國小,崇德國小,大興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