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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東華場次場地改為宜昌國中】102學年度第1學期鑑輔會綜合研判時間及地點。另為因應重新評估,查閱時間表之前「請務必詳閱說明」!

一、本次鑑輔會綜合研判依學生欲鑑定類別作場次區分,共分為三大類場次,分別為:學習困難類(包括學、智障)場次、生理感官類場次及情緒行為障礙(含自閉症)類場次,請特教教師務必依提報疑似個案之鑑定類別參閱排定時間與地點。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北區之學習困難類場次又分為「新鑑定場次」及「重新評估場次」,請特教教師仔細查閱,以免漏失部分場次,造成未到場報告的情形。
(二)若重新評估學生主障礙類別或重新研判類別屬情緒行為障礙或自閉症類,則排入情緒行為障礙(含自閉症)場次中。舉例來說:就讀特教班之自閉症學生,欲於此次研判加註有智能問題,因其主障礙為自閉症,排入情緒行為障礙(含自閉症)場次;重新評估為情緒行為障礙或排除情緒行為障礙之學生亦排入情緒行為障礙(含自閉症)場次。
(三)括號中之數字為各校欲研判之個案數,請依類別查閱時間表,並統計、核對個案數是否正確。

二、請特教教師按表定時間提前 10~20 分鐘到場預備,並請記得攜帶研判所需之學生資料,如:相關測驗紙本、補救教學資料等。另外,教師亦可視情況提供重新評估學生前一學期之 IEP 資料。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北區中心 8547145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3-11-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1-14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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