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調查
提醒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承辦人員尚未至全國教育實習平台填報「教育實習機構意願線上調查表」,請於今日下班前完成,目前填報率未達50%,請儘速辦理。
檢附本系統匯出之填報資料,請已填報學校再次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未填報學校於明日登載處務公告第 2 次提醒。
※備註
一、本調查結果,提供申請 103 年 8 月至 104 年 1 月或 104 年 2 月至 7 月參加半年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學生及師資培育之大學參考。
二、教育實習機構填報注意事項:
1.(C)欄位,以目前仍受聘且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不含代理(課)教師)為填報對象。
2.(G)欄位,評鑑結果為不符合,已完成改進並報經主管機關確認之學校,請填報「良好」項目;如未經評鑑,請填報「未評鑑」項目。
3.專任合格教師擔任實習輔導教師,以輔導 1 位實習學生為原則,請以不超過(C)欄位之人數,填報(I)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