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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公告】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報告電子檔繳交說明

一、經校內綜合研判通過、欲送鑑輔會綜合研判之疑似學生,以及重新評估學生之鑑定報告請於 10 月 30 日下班前 e-mail 至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 ,逾時不候【重新評估學生「絕不可」於校內自行排除或繼續疑似,一定要提報到鑑輔會綜合研判】。

二、重要事項提醒
1.本學期開始全面使用「新版」鑑定表格,請繳交完整之鑑定表格。

2.為方便辨識與核對,繳交之「報告電子檔檔名」請註明學校及「完整」的學生姓名,如:森林國小林大明。

3.報告「內文」請勿出現學生姓名,請以「個案」稱之,或用符號替代中間字,如:林 O 明或 O 明。

4.個案之身分證字號請保留、勿刪除。

三、鑑輔會綜合研判場次時程預計於 11 月 4 日公布於處務公告,不另行發文,屆時請特教教師自行至處務公告查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3-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28 1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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