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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函復有關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案,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104609 號函及南投縣埔里鎮愛蘭國小謝孟勳校長「給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校長及幼稚園園長的一封信」辦理。
二、檢附來文內容,如附件,請參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雅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28 10:12:00
點閱數: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