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9361

【103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申請】補充說明。

1.103 年度「補助項目七整修學校社區化場所」僅補助綜合球場。
2.補助項目一、二、五,得依據實際需求編列適量之加班費,加班費以總經費 10%以內為限。
3.補助項目四充實基本教學設備,有關電腦、筆電、單槍等設備不得申請。

ps.請各校把握時間上網填報,填報日期為 102/10/1~102/10/15 。

相關連結:

  1. http://210.240.190.99/edu/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9-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01 08:32: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