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更新北區學校代表0930)】102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綜合研判各校排定時間、鑑輔會代表名單及注意事項,請各校配合辦理,謝謝!
一、各校校內綜合研判會議時間如附件一(北區學校)、附件二(中區學校)、附件三(南區學校),請各校參閱!
二、請各校於校內綜合研判會議時提供鑑輔會代表「102 學年第 1 學期校內綜合研判會議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清冊」,清冊檔案如附件四,填寫方式請參閱表格下方說明,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重點提醒如下:
(一)教育部特教通報系統有身份之「重新評估」學生亦須列入清冊中,重新評估學生絕不可排除或繼續疑似,一定要提報到鑑輔會綜合研判。
(二)各校跨階段轉銜重新評估之學生數請參閱附件六。
三、校內綜合研判會議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102 學年第 1 學期鑑輔會辦理各校校內綜合研判注意事項(學校版)」檔案,如附件五。
四、請特教教師特別注意:校內綜合研判會議前,請先依下列說明準備相關資料,並於會議時提供給校內相關人員及與會代表。
(一)「欲送此次鑑輔會綜合研判」、「進行重新評估」或「欲排除障礙」之學生,皆須於校內綜合研判會議提供完整之鑑定報告。
(二)「繼續疑似、蒐集資料」之學生則準備鑑定相關資料說明目前進度即可。
五、如有疑問,請電洽北區中心,專線電話: 8547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