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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教育★說明「102年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自評表」,請學校業務承辦人配合。

一、依據 102 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第六點第四項之(一)所揭示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應於正式演練結束後 3 天內,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登錄參演人數,俾利教育部掌握演練整體成效,並繳交自評表(評分人簽章處須由負責人親自簽名)及演練實況影片。

二、請各校於演練前夕(含預演及正式演練) 務必備妥自評表,俾利本處督導人員至抽訪學校填具訪評所見(含佐證資料)及優缺點,並給予訪評得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蕭文乾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3-09-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9-04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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